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广州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9〕55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的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学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检查与评估。各学院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落实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同时审核实验项目、实验内容,组织安排实验教学和课程考核,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与质量监控。
二、规范实验教学材料
各学院、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实验教学材料。期末将实验教学材料报备到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包括以下:教案、大纲、实验教学日历、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实验教学任务一览表(上课前需交给实验室管理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一览表。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实验教学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检查与备份。
联系人:谢标畅 电话:82878483 办公室:第一行政楼2楼
附件:1.广州商学院教案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