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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

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赴台湾2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位学生:
  为加强与台湾高校的学术与文化交流,根据我校与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台湾树德科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向以上2所大学推荐全日制在校生赴台进行为期1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时间
  2016年2月—2016年6月。
  二、报名对象及选修专业
  面向艺术设计学院、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和旅游管理系的全日制在校本科2013和2014级学生,每一个专业限报15名。交流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等事宜,按照我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的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选学与自己专业相近的课程,学习课程及其系所目录请见附件1(《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台湾树德科技大学系所及其研修课程一览表》)。
  三、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2.身体健康,成绩优秀,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3.符合交换学校入学要求及其他规定。
  四、申请程序
  在“个人申请、学院(系)推荐、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递交材料
  (1)《广州商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申请表》请见(附件  2)、《广州商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请见(附件3)。
  (2)中文成绩单1份、在读证明(教学处统一办理)1份。
  (3)2寸半身白底彩色照片4张(标准护照照片,符合入台证件照片要求:最近3个半月内、正面、半身、脱帽、白色背景),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
  2.学院(系)审核
  各学院(系)收齐学生递交的报名材料后,认真审核报名学生的情况,公平公正地推荐出优秀学生。各学院(系)审核完毕后,于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前将以上报名材料送交到教学处综合科(行政楼2楼212室)。
  3.学校审核
  各学院(系)推荐名单及报名材料送交到教学处后,由教学处审核,并公布选派名单。经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台湾树德科技大学审批通过后确定交换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入选学生收到拟赴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相关派出及赴台学习手续。
  五、相关费用
  最终被录取的学生需自己承担赴台学习和生活的一切费用,赴台学习交流期间费用预估请见附件4。此外,赴台学生需交纳400元手续费(包含邮递费、办证交通费、资料费等)。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系)要对拟赴台学习交流的学生所选修的课程予以指导和复核,以利于学生交流学习完毕后转认到我校相应的课程。
  2.学生在外交流学习期间,各学院(系)要定期与学生联络,有问题及时反映。
  七、工作咨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8324(内线)
  联系地点:行政楼2楼212室
  附件下载: 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赴台湾2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doc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