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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公布我院第一轮课程评估结果暨开展第二轮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增教文[2012]9号)

增教文[2012]9号

各系(部):

  根据我院课程建设规划及课程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课程建设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我院第一轮课程评估复评结果及开展第二轮课程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课程评估复评结果

我院于2011年下半年开展了第一轮课程评估复评工作。在系(部)自评的基础上,经学院评委会评审及网上复评,学院领导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全院合格课程达247门,具体合格课程名称如附件1所示。

  二、开展第二轮课程评估工作

  (一)参评课程范围

  1.各系(部)可根据我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见附件2),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连续开设两学年以上的课程开展合格评估工作。

  2.经学院验收鉴定为合格课程者,可申报优秀课程评估。

  3.精品课程不列入课程评估范围,另按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评审。

  (二)优秀课程评估

  1.各系(部)可在第一轮评为合格课程的基础上,申报优秀课程评估。对于自评为优秀的课程,应有独立的课程门户网站(可在我院“在线课程”网站建立,网址为:http://course.scnuzc.cn:88/),并根据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将相关教学资料上传门户网站,并且该网站能正常运转,能向学生开放。学院将组织专家于6月中旬对优秀课程进行网上复评。复评工作根据我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网上逐项评审。

  2.优秀课程复评达标者,学院将颁发“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课程”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优秀课程组成员在进修学习、职称评聘、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材料报送

  各系(部)开展课程评估后,将《第二轮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含合格课程和优秀课程、见附件3)以及自评为优秀课程的《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报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于6月8日前报送到教学处教学科,电子版文件发送到联系人的网络办公。合格课程的《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报表》不需要提交,由系(部)留存备查。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2971121、8214(内线)

 

  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

  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第一批课程评估复评结果

  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第二轮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请单击这里下载以上通知及附件:20120410-增教文[2012]9号 关于公布我院第一轮课程评估结果暨开展第二轮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