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进我校应用型课程建设,逐步实现“以学为中心”的课堂设计和课堂教学,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课程项目(以下简称“优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整合全校各方面优质教学资源,在培养应用型人才及“以学为中心”教育教学理念下,深化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有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能力。
二、立项要求、范围和数量
本次申报的优课项目必须是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2017修订版)中开设且已通过合格课程认定的课程。
推荐立项项目实行指标分配,项目推荐指标根据学院(部)专业设置、课程门数、教师规模等因素确定(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优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 好师德师风,课堂教学效果优秀;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双能型教师优先支持;
3.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可以组建本课程的教学团队;
4.能够按时保质主持课程建设直至完成,并能够按学校要求上传到学校的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
团队人员要求:
1.每位负责人仅限主持1门课程,优课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参与3个优课项目;
2.优课项目团队成员3—5人;
3.责任感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4.在我校从事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在职专任教师或与我校在合作期内的校企(政)单位人员,但不能超过项目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立项申报基本要求
1.属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
2.在本学院或专业已开设2学期(含2学期)以上且通过合格课程认定;
3.优课项目可组建跨单位(含院内外和校内外单位)团队,优课项目建设由课程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4.课程所在单位对负责人及其成员进行审核(跨单位团队的成员,还需成员所在单位同意),确认项目团队可以完成项目建设;
5.优秀课程建设参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设周期1年(自学校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立项程序
(一)学院(部)遴选
学院(部)对照《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立项建设指南(试行)》(附件2),充分梳理本单位学科专业优势和课程资源,结合推荐指标,做好本单位推荐课程建设论证和遴选工作,并按指标向学校推荐。
(二)评审审核
对于各单位的推荐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课程建设论证报告、预期效果及推广价值等进行评审;再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拟立项公示。
(三)发文立项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予以立项。立项项目视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给予每项建设经费1万元,纳入各单位建设项目日常管理。
为推广优课项目,学校要求项目组将优课项目的相关资料上传到学校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为此学校将会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五、工作安排
1.2018年12月28日(第17周星期五)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并报送教务处;
2.2019年1月7日(第19周星期一)前,学校完成评审工作;
3.2019年1月11日(第19周星期五)前,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确定立项建设。
六、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2018年12月28日(第17周星期五)17时前,统一将课程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附件3)、该课程建设论证报告(自拟)和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傅双榕老师;电话:020-82878483;邮箱:896844395@qq.com;办公室:行政楼2楼213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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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
2.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立项建设指南(试行)
3.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
4.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