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做好2013年度院级精品开放课程检查和立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增教文〔2013〕18号)

 

增教文〔2013〕18号

各系(部)、各课程负责人: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修订)》(增院教字[2010]1号)、《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建设规划(2011-2015)》(增院教字[2011]2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学院拟于11月20日开始对已立项的23门院级精品开放课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同时,启动2013年度院级精品开放课程立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对2009年以来获得立项的院级精品开放课程进行阶段性检查;

  2.组织2013年度院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立项评选。

 

  二、工作范围

  1.检查范围

  对已立项但尚未通过中期检查的5门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对已通过中期检查但未通过结题验收检查的9门课程进行结题验收检查;对已通过结题验收的9门课程进行资源建设与共享情况检查(具体课程名称与检查类型见附件1)。

  2.立项评选范围

  申报院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必须须符合《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除原已批准的精品开放课程外,本次拟推荐项目原则上只从学院已认定的各系(部)“优秀课程”中产生。

 

  三、工作方式与程序

  1.检查的方式与程序

  (1)各门精品开放课程均需链接到学院精品课程网站,相关课程资源要上网,由学院结合课程的网站进行评定。

  (2)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课程,各课程负责人要在11月18号之前填写并提交《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或《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同时,将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上传到相应课程的精品开放课程网站栏目中;参加资源建设与共享检查的课程负责人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于11月18日之前拟定并提交能反映课程自结题验收以来网站建设与更新情况的自评报告。

  2.立项评选方式与程序

  (1)由课程负责人申报,各系(部)进行汇总、审查和遴选后,将符合条件课程的立项申报表(附件4)于11月18日前报教学处教务管理科。

  (2)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各申报课程须提供精品课程网站材料,包括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试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教学课件、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等电子材料。

 

  四、其它说明

  1.上述文件和附件均可通过学院精品课程专题网站下载。

  2.学院将依据省级建设精品课程的要求,从已立项建设并检查合格的院级精品课程中遴选部分课程推荐参与2014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3.材料报送要求:所有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申请书、资源共享与建设自评报告、立项申报表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3年11月18日前由系(部)汇总后报送教学处教务科,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文件也应报送;电子版文件压缩打包后可通过校园网络办公发送给联系人,文件目录按照分类别、分目录进行保存。

  联系人:戴云鹏,联系电话:82878483,内线:8346。

 

附件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1.2013年度精品开放课程专项检查项目一览表

   2.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3.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书

   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开放课程立项申报表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