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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做好编制发布《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增院教字〔2013〕10号

 

各系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12号)和《关于报送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说明》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做好我院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委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文轩

  副主任:刘根正

  委  员:  谭马利 吴伯喻 高惊生 洗德庆 张忠福

      黄宇珊 赵向宁 周庆华 李 岩 张秋艳 

      栾璋宝 孟克勋 杨德平 胡光忠 毕道村

      张蔚文  张长生 陈文椿 陶培基 林木森

      郑维铭 雷 翔 左灵芝                   

  秘  书:何茂炳

  二、编制内容

  我院教学质量报告应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全面总结上一学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包括本科教学基本数据统计图表、文字分析、相关图片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质量报告形成的数据基础,也是教学质量的量化客观反映。质量报告的文字表述是在基本状态数据的基础上,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分析和总结。

  在体现本科教学工作相应支撑数据的基础上,我院教学质量报告应重点反映以下内容:学院基本概况、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等。

  三、支撑数据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应体现相应支撑数据,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编制要求

  1.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中,应客观反映学院实际情况,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须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安排专人负责整理统计有关支撑数据(见附件),确保数据详实可靠。

  3.需要各单位提供相关数据或材料的,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需要相关单位协调统计数据或撰写报告的,请及时沟通,务必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4.质量年度报告事例和数据起止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财务数据按上一自然年度财务决算数据)。

  五、编制年度

  本次编制并发布的年度报告分别有:2011、2012、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六、工作安排

  编制近三年《质量报告》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编制2011、2012年度《质量报告》,于2013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编制2013年度《质量报告》,于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

  联系人:何茂炳;联系电话:020-32971121

 

 

 

  附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点击查看文件及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的比例

  2.教师数量及结构

  3.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

  4.生师比

  5.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6.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生均图书

  8.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9.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

  10.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11.本科专项教学经费

  12.生均本科实验经费

  13.生均本科实习经费

  14.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15.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可按学科门类)

  16.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可按学科门类)

  17.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

  18.教授主讲本科课程占总课程数的比例

  19.应届本科生毕业率

  20.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

  21.应届本科生就业率

  22.体质测试达标率

  23.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4.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5.其它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说明:事例和数据起止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财务数据按上一自然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其中,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的数据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