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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修订2015年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广商教文〔2015〕6号)

各系(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适应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学院决定全面启动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凡我院2010级、2011级、2012级、2013级和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在修订、制定教学大纲过程中,在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关于教学和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的同时,要明确本门课程在整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出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课程任务与要求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相一致。
  2.科学性和适时性有机统一。本着专业人才的创新培养、特色培养和优质培养理念,教学大纲中所列的教学内容材料必须是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须能反映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最新动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知识点过于陈旧和老化。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应吸收先进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3.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系统性方面,要以学科体系为基础,保持学科、专业的基本逻辑系统;既要保证相关知识的整体性,又要确保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配合,保证人才培养的系统性。统筹专业内各课程,力避一个专业内不同课程间内容过度重复或遗漏的现象。要从培养方案的全局出发,处理好先修课与后续课的衔接与配合。在保证系统性的同时又要注意针对性,即制订的教学大纲要针对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针对学生的基础状况和可接受程度,适中确定内容的难易程度,增强学生的求知欲望。
  4.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统一。制订或修订的教学大纲应保证该门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清晰,同时要特别突出对应用性知识的传授和知识的应用性。要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明确和细化课程目的任务,精心设计课程讲授、讨论、考试等各个环节,选用优秀教材,确保课程实施质量。
  5.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对于原来开设过的课程,修订大纲时要总结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继承好的方面,改进不足之处;对于新开课程,要学习借鉴同类兄弟院校有关课程大纲。所有大纲在制订、修订过程中都要在继承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有所创新。

  三、具体要求
  1.制定教学大纲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使用。
  2.本次教学大纲的修订主要是在2009版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行更新与梳理,同时结合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涉及的调整,制定新的课程教学大纲。
  3.教学大纲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应有撰写人与审核人签字,但不能为同一人,审核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或系(部)主任。
  4.课程名称相同,但总学分、总学时和学时分配,其中有一项不同的,也应分别制定大纲。

  四、大纲格式
  1.2010级、2011级、2012级和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参照旧版教学大纲进行修订(附件1)。
  2.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按照新的教学大纲格式进行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1)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参照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进行修订(附件2)。
  (2)实践类课程(不含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参照实践环节对应的教学大纲模版进行修订(附件3)。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知识竞赛和其它类课程参照附件3 中的其它类教学大纲模版进行修订。
  (3)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含实践类课程内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参照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进行修订(附件4)。理论课程内的实验内容并入相应的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内。

  五、进度安排
  2015年4月28日—6月19日,各教学单位修订教学大纲;
  2015年6月22日—6月30日,学院审核反馈;
  2015年7月1日—9月10日,各教学单位修改定稿;
  2015年9月中下旬,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汇编成册,并提交一份至教学处存档。

  六、报送要求
  1.汇编教学大纲时,每册必须有目录(以课程为单位编写目录)。
教学大纲一律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纵向排版,上下页边距分别为2cm,左右页边距分别为2.5 cm ,宋体,标题字号为三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四,固定值20磅。
  2.材料提交:2015年6月19日前由系(部)统一将教学大纲电子稿(文件名格式为“XX系/部2015年版教学大纲”),并填写附件4,以系部为单位报送一个电子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XX系/部2015年版教学大纲汇编”),发送至邮箱 1638536446@qq.com。同时报送经签字盖章的《广州商学院专业教学大纲汇总表》纸质版至第一行政楼211室。
  3.对于新开课、开新课和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课程,课程承担单位可统一申请延后提交,不赶进度,力推精品。

  修订教学大纲是我院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之后,在教学改革方面的又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系(部)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教师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修订(制订)要以教研室为单位认真组织专题教研活动,对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相关重要问题要进行充分讨论,统一认识之后,由一人或数人执笔完成。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需组织规划和统筹本专业所有的课程,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先由教研室审核,然后由系(部)审议通过后交教学处。教学大纲修订完成经学院批准实施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附件( 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
  1.广州商学院旧版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2.广州商学院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模版及参考范例
  3.广州商学院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模版及参考范例
  4.广州商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版及参考范例
  5.广州商学院专业教学大纲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