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广商教字〔2015〕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建设应用型课程体系和培养应用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19年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向受众面广的基础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以及应用性强的专业必修课倾斜,突出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每一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力争建设一批有“立德树人”内涵的、受众面广、应用型特点突出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二、建设要求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建设周期为2年(从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可参照《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指标(试行)》(附件1)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附件2)进行。
  (三)凡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应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应是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且是已立项建设的优秀课程。
  (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应由教学效果好、教学特色鲜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应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主持建设,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
  (三)已有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且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同时也不得参与其他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
   四、申报和立项程序
  (一)各学院(部)应根据课程建设规划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整体统筹部署,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每个学院(部)申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超过3门(申报汇总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二)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3)。
  (三)各学院(部)汇总后统一向学校推荐申报。《广州商学院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双面打印,各一式1份,于2019年12月9日(第15周星期一)17时之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文件注明学院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建设。
  联系人:傅双榕老师              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室:第一行政楼2楼      邮箱:8968443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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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指标(试行)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
    3.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4.广州商学院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