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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调整开设2015年秋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单位:
  由于部分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报名人数较少,经开课单位商议决定停开日语和法学专业,其他专业照常开班。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报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系别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计划招生人数 联系人 电话 报名地点
经济系 金融学 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 30~60 古梅
陈娟
32971191 第2行政楼D117
外语系 英语 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 70 高媛 15013281399 第2行政楼
304室
会计系 会计学 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 60 梁艳霞 32971200 第2行政楼
316室
 

  二、停开专业
系别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计划招生人数 联系人 电话 报名地点
外语系 日语 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 70 高媛 15013281399 第2行政楼
304室
法律系 法学 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 30~60 杨屹  82870700 教学楼D栋208(职院D栋)
 

  三、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以上停开专业的学生可改报其他专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9日17:00。在报名延长期间,学生均可报名金融学、英语、会计学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

  四、交费确认报名时间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课程按照学分进行计量收费,并按学年度交缴学费。由辅修专业主办系组织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登记缴费银行账号报送学院财务处,组织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应缴学费金额存入该账号,由财务处统一划扣学费。

  五、上课时间
  上课时间于本学期第6周开始,请开课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