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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优秀课程评估和精品课程立项、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增教文[2011]27号)

 

各系(部):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修订)》(增院教字[2010]1号)、《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建设规划(2011-2015)》(增院教字[2011]24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增教文[2011]1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优秀课程评估和精品课程立项、检查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院级优秀课程评估工作

       1.根据我院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各系(部)于2011年上半年对人才培养方案(原称教学计划)中已连续开设两年以上的课程开展评估工作。经过系(部)自评,现有约88门课程自评为优秀,约153门课程自评为合格(见附件1)。

       2.为进一步落实优秀课程建设工作,发挥优秀课程模范辐射作用,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将组织专家于10月下旬对自评为优秀的课程进行复评。复评工作以网评为主,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2)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情况;

      (3)相关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等上网开放情况;

      (4)学生使用网站学习情况;

       (5)课程教学内容更新情况;

       (6)教材建设情况;

      (7)教学改革与研究情况;

      (8)课堂教学质量等情况。

       3.各系(部)根据以上检查重点内容以及我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工作,对于自评为优秀的课程,应有独立的课程门户网站,并且该网站能正常运转,能向学生开放。

      4.优秀课程复评达标者,学院将颁发“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课程”证书。优秀课程组成员在进修学习、职称评聘、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合格课程、优秀课程有效期为三年。已评各类课程必须接受不定期检查,不达标者将根据检查结果重新确定课程质量等级。

       二、申报2011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1.各系(部)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增院教字[2010]1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相关课程负责人进行2011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申报课程必须具有课程网站,评选以网评为主。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系(部)填写《2011年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精品课程申报表及汇总表报送教学处教学科。逾期不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组织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1.2010年我院共有12门院级立项精品课程(见附件4),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办法,这12门院级立项精品课程应于今年10月接受中期检查。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措施,更好地完成建设目标。符合中期检查的院级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应填写《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自评报告及汇总相关成果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教学处教学科。

      2.教学处将组织专家于10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议。课程组负责人现场答辩,主要汇报课程的建设进展情况及立项以来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实质性成果(含网站演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等。

      3.评审组专家根据自评汇报及佐证材料给出评审意见。教学处将根据各门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课程负责人进行整改,继续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四、组织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申请工作

       1.2009年我院有10门院级立项精品课程(见附件5),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办法,这10门院级立项精品课程于今年10月应申请结题(其中已有两门课程已经申请结题)。符合申请结题的精品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及汇总相关成果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教学处教学科申请结题。

       2.学院将组织专家小组于10月下旬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凡通过验收达到院级精品课程标准的,学院将认定其为“院级精品课程”,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评选。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予以终止项目处理。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在三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若不能按期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课程,请课程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教学处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A4纸打印稿),详细说明原因和研究进展情况及延期时限,经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学处批准后方可延期。

      五、有关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系(部)要及时通知并督促本单位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参与人及相关成员,认真完成对所承担课程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有关准备工作。特别强调,各门精品课程在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申报等工作中,应高度重视课程网站建设工作,完善网页开发与设计,完善网络功能与资源,及时更新与维护网站,保证网络链接正常运转。

       2.精品课程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都要参加答辩、演示课程网站等。课题负责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5-10分钟。 相关课程立项、检查、结题验收后,教学处将以适当形式公布结果。检查情况将作为后续经费拨付和报销的重要依据。

       3.材料报送要求:所有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于2011年10月15日前由系(部)汇总后报送教学处教学科,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文件也应报送;电子版文件压缩打包后可通过校园网络办公或指定的邮箱发送,文件目录按照分类别、分目录进行保存。联系人:何茂炳,联系电话:020-32971121,电子邮箱:jxc_zcc@163.com

       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严格做好本年度优秀课程复评、精品课程立项、检查和结题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相关附件)

      1.2011年度各系(部)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2.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增院教字〔2010〕1号)

      3.2011年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汇总表

      4.2010年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一览表

      5.2009年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0110920-增教文[2011]27号 关于开展优秀课程评估和精品课程立项、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