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提高我院双语教学水平,积极推动双语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增院教字2011[30]号)的精神,我院决定开展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课程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基础课和专业课,且至少已开设2轮次以上的双语教学课程。
2.在系(部)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才能申报院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授课及交流。
2.申报课程应具有课程建设的良好基础,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建设与改革有一定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有一定的双语教学研究成果。
3. 申报课程必须具有课程网站,网站上除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完备的教学文件和材料,包括外文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
4.申报课程所在系(部)重视和支持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有相应的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规划和配套措施。
三、申报程序
1.双语教学课程负责人填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该课程外文教学大纲、教案、教材介绍、课件、考试试卷及其他课程资源等档案材料,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系(部)按照双语课程的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系(部)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立项。
2.各系(部)于每年6月10日前向学院推荐院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课程档案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教学处教学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2971121。
3. 教学处于每年6月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确定的拟建项目,经学院批准后正式发文,给予建设经费资助。
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