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教文〔2013〕17号
各系(部):
根据我院课程建设规划及课程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我院课程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课程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估范围
(一)各系(部)可根据我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连续开设两学年以上而尚未参与过课程评估的课程开展合格评估。
(二)已被学院认定为合格课程者,可申报优秀课程评估。
(三)精品课程不列入课程评估范围,另按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评审。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课程建设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课程评估工作。
(二)各系(部)成立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课程评估工作。
三、课程评估程序
本次课程评估工作分三步进行:
(一)系(部)评估阶段(10月10日——11月18日)
1.动员阶段(10月10日——20日)
主要任务是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和本通知内容,成立本单位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课程评估工作。
2.教研室自我评估阶段(10月22日——11月8日)
各教研室组织各课程组成员,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据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能反映各项评估指标的支撑材料,以备复查。
3.系(部)评估检查阶段(11月11日——11月18日)
各系(部)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各教研室提供的自评材料,论证其真实性,对每门课程建设状况给出结论性的意见。合格课程由各系(部)直接确认,并存档有关材料;优秀课程由系(部)评估后推荐,报学校评估审查。对于自评为优秀的课程,应有独立的课程门户网站(可在我院“在线课程”网站建立,网址为:http://course.scnuzc.cn),并根据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将相关教学资料上传门户网站,并且保证该网站能正常运转,能向学生开放。所有课程评估结束后,系(部)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3)。
(二)学院评估阶段(11月20日——11月29日)
学院课程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查各系(部)报送的优秀课程相关材料,并根据我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网上逐项评审,评审结束后向系部反馈结果。
(三)整改阶段(11月29日——12月10日)
各系(部)根据本单位评估情况和学校专家反馈意见,积极开展课程整改工作,撰写评估报告和整改报告。
四、材料报送
(一)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处教务科(行政楼215室) 戴云鹏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的网络办公。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份数:
1.11月18日前,报送各系(部)《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第三次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1份;推荐优秀课程每门课程报送《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一式3份。
2.12月12日前,报送本单位课程评估整改报告1份。
五、几点要求
(一)所有材料系部均需做好存档。
(二)系(部)评估期间,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系(部)进行检查。
(三)各单位须认真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第三次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