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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广州商学院2021年度优秀课程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推进我校课程建设,打造广商“金课”,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商教字〔2020〕1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优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本次申报的优课项目必须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且已通过学校合格课程认定的课程。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组选课优先申报。
推荐立项项目实行指标分配,项目推荐指标根据学院(部)专业设置、课程门数、教师规模等因素确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课程必须有持续的课程建设基础,有符合要求的课程建设规划,有符合要求的课程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文件资料齐备规范。
  2.申报课程须有良好的教学效果,课程近2年学生评教成绩全部为90分以上。
  3.课程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 3 年以上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按时保质主持课程建设直至完成。
  4.申报课程必须组建课程团队。
项目团队成员3~5人,成员必须是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我校专任教师或与我校在合作期内的校企(政)单位人员(不超过项目组成员的三分之一)。课程团队负责人仅限主持 1 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参与3 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
  5.省级或校级已立项在建的课程不能重复申请。
  6.往年立项建设但撤销建设的课程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立项。
  (二)申报基本要求
  1.属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
  2.在本学院或专业已开设 2 学期(含 2 学期)以上且通过 合格课程认定。
  3.优课项目可组建跨单位(含院内外和校内外单位)团队, 优课项目建设由课程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4.课程所在单位对负责人及其成员进行审核(跨单位团队的成员,还需成员所在单位同意),确认项目团队可以完成项目建设。
  5.优秀课程建设《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20〕13 号)进行管理,建设周期1年(自学校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立项程序
  (一)学院(部)遴选
  学院(部)根据《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修订)》(附件2)要求,充分梳理本单位已有学科专业优势和课程资源,结合推荐指标,做好本单位推荐课程建设论证和遴选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评审审核
  对于各单位的推荐课程,教务处组织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课程建设论证报告、预期效果及推广价值等进行审核;再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拟立项公示。
  (三)发文立项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予以立项。立项项目视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给予每项建设经费1万元,纳入各单位建设项目日常管理。
为推广优课项目,项目组须将优课项目的相关资料上传到学校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
   四、工作安排
  1.2021年12月27日(第17周星期一)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并报送教务处;
  2.2021年1月5日(第18周星期三)前,教务处组织对项目内容及形式进行审核;
  3.2021年1月7日(第18周星期五)前,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确定立项建设。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2021年12月27日(第17周星期一)17时前,统一将课程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附件3)、该课程建设论证报告(自拟)和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如需增加,根据评审需要另行通知),双面打印,电子版注明学院(部)名称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傅双榕                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地点:行政楼2楼         邮箱: 896844395@qq.com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
    2.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修订)
    3.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
    4.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