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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广州商学院2019年度第二批合格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学校决定对我校开设的课程进行2019年度第二批合格课程认定工作,力求每门课程符合课程建设的基本标准。为保证合格课程认定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高标准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已认定合格的课程除外)。
  二、工作安排
  合格课程认定工作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9年10月14日(第7周星期一)前,各学院(部)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2019年11月4日(第10周星期一)前,各学院(部)完成本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认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2019年11月11日(第11周星期一)前,学校组织抽查;
  (四)2019年11月18日(第12周星期一)前,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本批课程认定结果。
  三、认定要求
  (一)各学院(部)应按照《广州商学院课程合格认定标准(试行)》和《广州商学院实验课程合格认定标准(试行)》实施。
  合格课程认定工作设合格(总分值60分及以上)、不合格(未满60分)认定结论。
  对认定不合格或未参与认定的课程,各学院(部)以及相关教师应积极建设和完善相关课程,并参加下一批课程认定。
  (二)本次合格课程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总结成绩,分析亮点,查找问题和差距,提出解决对策,形成《各学院(部)合格课程认定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填写《广州商学院合格课程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本次的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请于2019年11月4日(第10周星期一)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傅双榕老师                    电  话:020-82878483
  邮  箱: 896844395@qq.com     地  点:第一行政楼2楼教务处办公区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课程合格认定标准(试行)
     2.广州商学院实验课程合格认定标准(试行)
     3.广州商学院合格课程认定结果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