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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公布2015年度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广商教字〔2016〕9号)

各学院(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州商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广商教字〔2015〕48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5〕23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15年度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2015年度精品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通过个人申报、各学院(系、部)统一申报,共有24门课程申报2015年度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经专家组评审和学校审批,确定立项建设《商法》等12门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1.我校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间,各学院(系、部)应每年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同时确保课程网站正常运行和免费开放,并不断更新和完善。课程建设1年后,学校将对精品开放课程网站的网络运行和教学资源更新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2.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未经学校和课程负责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内容用作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3.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周期、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建设成果发生重大变更的,应由项目所在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三、其他事项
  希望各学院(系、部)进一步提高对精品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投入,加强课程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精品开放课程在我校教学改革中的先导和辐射作用,努力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更好地为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附件:2015年度广州商学院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广州商学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