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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竞赛

关于举办广州商学院第4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广商教字〔2018〕29号)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为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广东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做准备,经研究,决定举办广州商学院第 4 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发挥教学大赛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中青年教师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及方法的热情,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即 1968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参赛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016 年 9 月 1 日以来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2.认真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效果优良,经各学院(部)选拔,能够代表各学院(部)中青年教师教学特色和水平。
  3.参赛人员需在参赛之前签署参赛承诺书、相关多媒体课件和教案的著作权协议。
        四、大赛时间
  1.大赛分为院(部)级初赛和校级决赛 2 个阶段。各学院(部)须于 11 月 26 日(第 13 周星期一)之前完成院(部)级初赛,并将参加校级决赛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
  2.校级决赛拟定在 12 月 8 日(第 14 周星期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大赛报名和比赛具体要求见附件《广州商学院第 4 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实施方案》。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本次校级决赛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对参赛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并择优推荐获奖者参加国家及省内各类教师教学大赛。
  本次大赛决赛得分前 3 名的教师列为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本学年课酬标准提高一级;其他决赛获奖教师本学期课酬标准提高一级。
     (二)优秀组织奖。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组织奖应体现:学院(部)根据活动要求,有序组织教师积极参赛、观摩,竞赛活动覆盖面大且教师参与度广,推荐的选手在大赛中展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大赛成绩优秀。
  附件: 广州商学院第4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实施方案                                                                                                                                        广州商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