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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竞赛

关于做好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广商教文〔2016〕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阶段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分规则
  本次大赛决赛内容由课堂教学、多媒体课件和教案3个部分组成,3个部分的权重分别为80%、10%和10%,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请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课堂教学评分表》(以下简称《课堂教学评分表》)、附件2《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多媒体课件评分表》(以下简称《课件评分表》)和附件3《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教案评分表》(以下简称《教案评分表》)。评分时,课堂教学、多媒体课件和教案3个部分分别单独评分,每一部分的评分均去掉评委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即为该部分百分制得分。每一参赛课堂的最终得分由课堂教学得分(占80%)、多媒体课件得分(占10%)和教案得分(占10%)进行累加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参赛课堂最终得分=课堂教学得分(占80%)+多媒体课件得分(占10%)+教案得分(占10%)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9名专家组成的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分别对课堂教学、多媒体课件和教案3个部分进行评价。
  三、多媒体课件和教案评价工作安排
  1.评价方式:各位评委通过网络评价方式,对所有参赛课堂的多媒体课件和教案进行评审,并填写《课件评分表》和《教案评分表》。
  2.评价时间:2016年11月18日(第11周星期五)至11月21日(第12周星期一)。
  3.评价地点:不限。
  4.结果送交时间和方式:2016年11月21日(第12周星期一)17时之前,由评委直接送交教务处石昭仲老师处(行政楼2楼217室)。
  四、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安排
  1.评价方式:各位评委按照决赛安排表(请见附件4《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安排表》)通过现场(随堂)听课方式,对所有参赛的课堂进行评价,并填写《课堂教学评分表》。每次听课的评委一般不少于7人。
  2.评价时间:2016年11月21日(第12周星期一)~11月28日(第13周星期一)。
  3.评价地点:参赛地点请见附件4。
  4.结果送交时间和方式:每位参赛教师课堂讲授完毕时,由评委当即将《课堂教学评分表》(评价结果)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密封。
  五、课堂教学决赛组织保障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根据决赛工作要求,组织和指导参赛教师做好比赛准备工作。
  2.请各参赛教师至少提前1天到参赛现场(上课教室)调试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设备等。正式比赛之前,请参赛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地点,调试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设备等,确保教学过程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设备正常运转。
  3.学校将本次教学大赛作为一次全校性的教学研究活动。课堂教学决赛期间,请各单位组织当堂课无教学任务的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按时参加学习与交流,各学院(部)应做好教师的考勤和现场签到工作;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4.欢迎全校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决赛工作,欢迎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和教师参加、莅临指导。
  5.参加学习交流的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课堂教学决赛现场,并于入场前签到,并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六、赛后成绩统计和公布工作
  1.教务处联合评委专家和教学督导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日(第13周星期五)之前完成成绩的汇总、统计和向学校报批等工作,并公布比赛结果。
  2.学校择日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表彰先进,宣扬优秀典型,推广优秀作品。
  3.教务处将对本次比赛进行总结,对教师参赛情况及各单位组织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课堂教学评分表
  2.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多媒体课件评分表
  3.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教案评分表
  4.广州商学院第3届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决赛安排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