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按照《广州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商教字〔2019〕32号)、《广州商学院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商教字〔2020〕63号)和《广州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商教字〔2019〕45号)以及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毕业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二、学位授予标准
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以下全部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符合毕业条件,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 实践环节)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校学习期间,各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三、审核前准备
1.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再次核对教务系统中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性质、学分、学时及各课程模块学分要求的录入是否准确。各学院将2024届各专业毕业应修学分统计表(请见附件1)于2024年3月15日下午5时之前报送教务处。
2.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应提前做好课程学分转换申报和审批。课程学分转换应以课程名称相同或课程内容相近为原则;非本专业课程可按公共选修课转换。
3.赴国(境)外交流学生按《广州商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9〕67号),填写《广州商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学分认定审批表》(请见附件2)完成课程学分转换,并将该表报送教务处。赴国(境)外交流学生按项目班人才培养方案或同专业的毕业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审核。
4.欠缴学费的学生应缴清学费,完成学籍注册学生才能取得或记录学习成绩和学分。
5.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学生,需完成解除处分后才能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四、审核要求及时间安排
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全部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总体上分3个阶段:
1.第一阶段:由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统一审核,初步确定不能毕业和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填写《广州商学院2024届学生未修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统计表》(附件3),告知学生欠缺学分情况,督促学生按时选课重修。初审阶段应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完成。
2.第二阶段:由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完成除毕业论文(设计)外其他课程学分审核,更新《广州商学院2024届学生未修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统计表》(附件3),并通知每位学生核对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及时反馈。预审阶段应在2024年5月3日之前完成。
3.第三阶段:由各学院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其他特殊情况,正审结束后,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情况告知每位学生,学生有异议及时反馈,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正审工作应在2024年5月27日之前全部完成。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审议结果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广州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模板请见附件4)、《广州商学院各专业2024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请见附件5)、《广州商学院各专业2024届毕业生待毕业名单汇总表》(请见附件6)和《广州商学院2024届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请见附件7)于2024年6月3之前(含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文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拟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2024届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
五、未正常毕业学生学籍管理
1.待毕业
5月27日正审工作完成时,所缺学分不超过20分(含20分),且7月8日前能通过课程重修、学分转换等方式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作为待毕业学生。学院在7月8日前向教务处报送第二批毕业和学位授予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发放第2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结业
5月27日正审工作完成时,已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教学环节的学习,所缺学分不超过20分(含20分)但本学期无法通过重修完成全部学业的学生,学校为其颁发结业证书,学生不再具有在校生学籍。学生结业后可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返校缴费重修。重修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结业后需返校重修的学生,应在离校前缴纳所缺学分费用,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选课。
3.在校延期
5月27日正审工作完成时,所缺学分达21分以上且本学期无法通过重修完成全部学业的学生,应申请办理在校延期手续(延期申请表请见附件8),并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延期的学生将按普通在校学生进行管理。
4.肄业
学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后,不能再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且所缺学分达21分以上,未符合结业要求,学校给予退学处理,颁发肄业证书。
六、成绩及教学资料归档
1.对于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作好成绩归档工作,以便查询。毕业生成绩单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打印,一式3份,学校档案馆1份,学生档案1份、学生本人1份。结业换发毕业证的学生,应到学校档案馆更新成绩档案。
2.各学院要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总结,于7月15日下午5时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所有资料归档工作,于7月15日下午5时之前将毕业生的学籍卡、成绩单等资料存入学校档案馆。所有存档资料应完整、准确和规范。
七、工作咨询
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项可随时联系或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进程安排表请见附件9。
联系人:张桂英(本科)、许涛(专升本)、关友谊(专科)
联系电话:020-82870990、内线(8505)
联系邮箱:1119786746@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
1. 广州商学院2024届各专业毕业应修学分统计表(含专科)
2. 广州商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或其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学分认定审批表(含专科)
3.广州商学院2024届学生未修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统计表(含专科)
4.广州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模板)
5.广州商学院各专业2024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含专科)
6.广州商学院各专业2024届毕业生待毕业名单汇总表
7.广州商学院2024届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情况统计表(含专科)
8.广州商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9.广州商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进程安排表(含专科)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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