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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学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全体2012级学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会议”精神,毕业生的相片及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统一采集并上网。
     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来我院为2016届毕业生照相,拍摄的相片主要用于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网备案及张贴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4张一寸相片将发给学生自己使用。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位学生于照相前应交15元摄影成本费,各系收齐费用后于3月12日前统一交到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7室),由教学处统一交新华社广东分社。
     二、各系安排负责组织照相的老师必须熟悉2012级学生的情况,能准时组织学生有序地完成照相的任务。各专业严格依照附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及次序组织2012级学生照相,详情见附件《2012级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安排表》。
     三、学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照相地点,按照班级和学号的次序排队,分批(5-8人)进入摄影室拍照。
     四、学生进入摄影室后,由工作人员填写好“摄影编号”后,各位学生严格按照“摄影编号”的顺序逐一进行拍摄。请各位学生不要站错位置,一旦站错位置相片将与其本人的信息不相符。
     五、由于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学生照相时不要穿着黄色、绿色、蓝色或接近肉色的上衣,也不要穿反光的上衣,有衣领、白色的上衣为标准上衣。
     六、拍摄时 请不要戴眼镜、帽子和耳环之类的饰物等物品,头发不要遮住额头和耳朵。
     七、等候拍摄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大声讲话和吵闹,保持良好的秩序,以保证按时完成拍摄任务。
     八、在等候时不要喧哗吵闹,拍完的学生不要在拍摄房外和楼梯口逗留,以保持教学楼安静和楼道的疏通。
     九、学生须按照规定的当天时间准时参加拍摄,凡因未准时参加拍摄而影响其本人毕业电子注册、延误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请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98378,自备:学生证、身份证、40元照相和邮寄费,学校代码涂:“13667”。
     十一、请参加拍摄的学生于拍摄日算起,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进行校对。若相片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7室)勘误登记。
 
      附件: 2012级照相名单.xlsx
               2012级学生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照相安排表.xls
               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注意事项.doc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