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我院转专业工作现在正式启动,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本学期转专业相关规定和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面向对象、互转原则及接收条件
(一)面向对象
面向2011级、2012级学生。
(二)互转原则
具有正式学籍并缴费齐全的学生,其中艺术类考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之间申请互转。
为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上述规定,学院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将作相应申请限制。
(三)接收条件
请各系根据专业的实际教学资源情况,提出本系拟接收转入学生的要求、名额、考核方式、录取原则等信息的纸质版(须有系主任或教学主任签字和系盖章),于5月24日前报教学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学处备案并在教学处网站及教务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
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学生网上报名: 5月27日—5月31日(第13周)
学生登录教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cnuzc.cn/),在[信息查询]—[转专业查询]下查看公布的各系拟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名额、考核方式、录取原则等信息;学生须在网上[信息维护]—[转专业申请]栏填写相关信息,在[保存申请]栏递交申请。
5月31日下午5点转专业网上报名截止,网上申请转专业功能关闭。
学生必须在网上申请转专业,才可参加系的转专业考核。
(二)系考核: 6月1日—6月14日(第14、15周)
1.学生所在系于6月5日前在教务系统对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确认。
2.接收转入系在6月14日前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对考核通过的学生由教务员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交教学处审核。
(三)教学处在网上公示转专业名单:6月20日 (第16周)
按照规定,转专业申请批准后,按转入专业缴纳2013—2014学年学费。
三、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小红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