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商教字〔2015〕39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4级、2015级全体在读在籍学生。
二、接收条件
接收条件由各学院(系)根据各专业实际教学资源情况及学校规定的各类教学班人数等条件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录取工作方案(包含录取原则、录取名额、考核方式等信息,见附件1《×××学院(系)×××专业2015—2016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录取工作方案送交教学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学处网站及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布。
三、办理程序
(一)网上报名
1.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11月27日(星期五)学生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jx.scnuzc.cn/),在[信息查询]—[转专业查询]下查看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方案;在[信息维护]—[转专业申请]栏填写相关信息;在[保存申请]栏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一份,并由转出、转入学院(系)领导签名盖章,最后由转入学院(系)考核完毕后,汇总送交教学处学籍管理科。
2.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17:00转专业网上报名截止,网上申请转专业功能自动关闭。学生必须在网上申请转专业,才可参加转入学院(系)的转专业考核。
(二)考核录取
1.学生所在学院(系)于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12月4日(星期五)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确认。
2.接收转入学院(系)于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12月18日(星期五)按照各专业录取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对考核通过的学生由教务员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并将转入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系)×××专业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相关考核、认定的材料于12月18日(星期五)前送交教学处复审。
(三)审核公示
教学处收集汇总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考核、认定的材料后进行复审,并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完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公示完毕后,学生于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开始转入新专业学习,并在新专业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缴纳学费。
四、工作咨询
本次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将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含学院(系)和学生操作步骤等)见附件3《学院(系)、学生转专业工作操作流程说明》。
联系人:张桂英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6091
联系地点:行政楼219室
文件全部附件不随文印发,请登录教学处网站下载。(
http://jxc.gcc.edu.cn/)
附件(
点击下载):
1.×××学院(系)×××专业2015—2016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2.×××学院(系)×××专业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3.学院(系)、学生转专业工作操作流程说明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