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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全体09级学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会议”精神,毕业生的像片及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统一采集并上网。

       2012年3月24日(星期六)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来我院为2013届毕业生照相,拍摄的照片主要供我院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备案,贴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用,4张一寸相片将发给学生自己使用。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位学生于照相前应交15元摄影成本费,各系收齐费用后于3月22日之前统一交到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7室),由教学处统一交新华社广东分社。

2.各系安排负责组织照相的老师必须熟悉2009级学生的情况,能准时组织学生有序地完成照相的任务。各专业严格依照附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及次序组织2009级学生照相,详情见附件《2009级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安排表》。

3.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照相地点,按照班级和学号的次序排队,分批(5-8人)进入摄影室拍照。

4.学生进入摄影室后,将身份证放到读卡器上,请严格按照读卡的顺序拍摄。请毕业生不要站错位置,一旦有错误相片将与其本人的信息不相符。

5.由于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学生照相时不要穿着黄色、绿色、蓝色或接近肉色的上衣,也不要穿反光的上衣,有衣领、白色的上衣为标准上衣。

6.请不要戴眼镜、帽子和耳环之类的饰物等物品。头发不要遮住额头和耳朵。

7.等候拍摄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大声讲话和吵闹,保持良好的秩序,以保证 按时完成拍摄任务。

8.在等候时不要喧哗吵闹,拍完的学生不要在拍摄房外和楼梯口逗留,以保持教学楼安静和楼道的疏通。

9.学生须按照规定的当天时间准时参加拍摄,凡因未准时参加拍摄而影响其本人毕业电子注册、延误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请务必于2012年4月10日之前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98378,自备:学生证、身份证、40元照相和邮寄费,学校代码涂:“13667”。

11.请参加拍摄的学生于拍摄日算起,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校对。若相片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教学处217室勘误登记。

 

附件:2009级学生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照相安排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查询使用方法.doc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