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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广商教字〔2016〕13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及修读对象
开设单位 开设专业 修读类型 学分 修读对象
金融学院 金融学 辅修 30   除金融学和艺术类专业以外的我校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专业 45
双学位 60
电子商务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辅修 30   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以外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专业 45
双学位 60
会计学院 会计学 辅修 30   除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以外的我校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专业 46
双学位 60
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 辅修 30   除酒店管理和艺术类专业以外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双学位 60
旅游管理 辅修 30   除旅游管理和艺术类专业以外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双学位 60
法学院 法学 辅修 30   除法学专业以外的我校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专业 45
双学位 6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辅修 30   除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以外的我校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专业 46
双学位 60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辅修 32   除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以外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专业 45
双学位 60
艺术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辅修 36   除艺术类专业以外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专业 48
双学位 60
  备注:以上所有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科应与主修专业的学科门类不一样。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学有余力的2015级和2016级在校本科生,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各专业修读条件请参照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报名人数少于20人原则上不开班。
  3.申请双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与双学位专业应属不同学科门类。如学科门类相同,学生不能申请双学位;但可申请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证书。
  三、报名时间、流程及缴费
  1.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在2017年1月3日(第18周星期二)下午17时之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依次点击“信息维护”->“辅修报名”,在报名表“申请专业”下拉列表中选择需要报名的辅修专业,然后点击“报名”->“打印”,自行打印。打印之后在“你已报名的辅修专业”名称后面填写“辅修专业”、“辅修第二专业”或“辅修双学位专业”,分别交主修专业所在的学院、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最后将报名表交送辅修专业开设学院。
  2.报名结束之后,报名学生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确认录取情况。如部分专业因报名人数较少不开课(请关注教务处网页相关通知),学生可在2017年1月5日(第18周星期四)下午17时之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改报其他专业。
辅修开设学院于2017年1月6日(第18周星期五)下午17时30分之前将修读学生名单汇总表(请见附件2《广州商学院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修读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文件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3.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课程按照学分缴费修读,并按学年度缴纳学费。由辅修专业开设学院组织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学生于2017年1月5日(第18周星期四)下午17时之前登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缴费账号(请见附件3《广州商学院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拟缴费金额及其账号登记表》)报送学校财务处,并组织学生于2016年1月3日(第18周星期二)下午17时之前将应缴学费金额存入该账号,由财务处统一在2017年1月6日(第18周星期五)下午17时30分之前划扣学费。缴费成功后,辅修开设单位组织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学生也可以直接到财务处缴纳学费。
  4.学生在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或双学位专业学习期间,一律不得变更修读专业。如需要中途退出学习的,应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之后,方可退出。退出学习之后,不得再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
  四、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开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1 金融学院 叶老师 020-32971191 第二行政楼115室
2 电子商务管理学院 吴老师 13751725032/020-32973815 第二行政楼203室
3 会计学院 梁老师 13430315055/020-32971200 第二行政楼216室
4 旅游学院 张老师 020-32975002 第六教学楼
(原教学楼C2栋)218室
5 法学院 杨老师 13676213564/020-82870700 第七教学楼
(原教学楼D2栋)208室
6 外国语学院 杨老师 020-32975019 第二行政楼303室
7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谭老师 13632390147/020-82873991 第六教学楼
(原教学楼C2栋)213室
8 艺术设计学院 曾老师 020-32971309 艺术楼(原教学楼E栋)
2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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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州商学院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广州商学院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修读学生名单汇总表
  3.广州商学院2017年春季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拟缴费金额及其账号登记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