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ot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学籍学位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增院教字[2012]8号

 

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生毕业与学位授予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好如下各项工作:

一、相关准备工作

       5月25日前完成:

   (一)审核2012届应毕业学生名单:所有应毕业学生的学籍状态、缴交学杂费情况、纸板照片与电子照片情况、留学情况等。

   (二)核查应毕业学生成绩修读状况,尤其是专升本、交换生、转专业学生、延长学籍学生等特殊类别学生。

   (三)通知欠缴学杂费学生于4月30日前缴清学杂费,否则不予审核其毕业资格。

   (四)做好毕业资格预审并形成初步结论:可毕业、待毕业(可毕业但欠缴学杂费)、肄业、延长学籍、结业、休学、退学等。

二、做好毕业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

      2012年5月10日前,教学处受理2008级学生学籍异动申请。逾期未办理学籍异动又达不到毕业条件的学生一律作结业或肄业处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况:

   (一)因学业成绩等原因,难于在6月份顺利毕业需延长学籍的学生;

   (二)计划在今年毕业需办理复学手续的交换生及休学学生;

   (三)无法在4月30日前缴清学杂费需要申请休学的学生。

三、做好毕业班成绩管理工作

 (一)5月10日前完成所有毕业班学生期末考试及成绩录入工作。参加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学生在学院的统一安排时间内考试。

   (二)5月10日前上报《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题目和成绩汇总表》。

       按照规定格式要求,采集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题目和成绩汇总表》,以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于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教学处实践科,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由系分管教学领导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

四、做好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

   (一)5月20日前各系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其审核结果必须与教学处审核结果完全一致。

   (二)6月5日前召开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学位审核、表决,形成分委员会拟授决议。

   (三)6月8日前上报《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

   (四)6月22日前完成第一批毕业及学位证书颁发工作。

   (五)7月1日完成第二批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填报汇总表,所有学生必须全部明确结论。

   (六)做好2012年度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总结。

        各系分管教学领导必须于6月29日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汇报本单位2012年度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情况。

 五、做好毕业生资料归档工作,并及时报送学院教学处

      原则上,所有2012届毕业学生于2012年7月都应该有学籍卡存入康大教育档案室,所有学籍异动记录必须记载于学籍册,并附有成绩单等资料。所有存档资料必须完整、准确。

六、相关工作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2878483

 

附件:

1.2012届本科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2.2012届本科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指引(不印发,请到教学处主页下载)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