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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级新生复查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级新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相关要求
  1. 做好校内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请各学院(系)根据教学处《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2015年9月28日)的要求,组织2015级新生登陆我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对新生信息(登陆网址为: http://jx.scnuzc.cn),并按要求补充完整相关注册信息。所有上报信息均须新生本人签字确认,未经新生所在学院(系)学籍注册的新生不得上报。
  2. 做好教育部学信网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在完成校内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基础上,请各学院(系)组织2015级新生于 2015年10月30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其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如新生不及时核对,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3. 学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身份证等关键字段不允许学生本人随意更改,若关键字段确实因高考填写有错误,需要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通过审核后上报教育厅批准后才能更改。
  4. 有学籍异动进入2015级学习的学生,不得在本次上报。所有经过学校批准同意异动的学生请上报纸质材料,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报到、注册操作。
  5. 没有进行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因各学院(系)漏报、迟报、错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各学院(系)自行承担。
  二、切实加强对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到位;要制定电子注册工作时间表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要求。各学院(系)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切实做好本学院(系)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新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学习,仔细核对信息,对学籍异常的新生要逐一落实,确保上报数据信息齐全、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对弄虚作假的学院(系)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教学处联系,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学籍政策宣传工作
  各学院(系)要做好学籍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要明确告知学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对学生进行上网查询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熟练掌握查询的途径和方法。
  查询核对方法请见附件。若查询到的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向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反映,如果这种情况较多时由学生所在学院(系)制表报送,再由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核实确认。
  四、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桂英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6091,8344(内线)
  联系地点:行政楼219室
 
  附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查询使用方法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