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级新生复查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级新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相关要求
1.
做好校内学籍信息核对工作。请各系根据教学处《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2014年10月8日)的要求,组织2014级新生登陆我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对新生信息(登陆网址为:
http://jx.scnuzc.cn),并按要求补充完整相关注册信息。所有上报信息均须新生本人签字确认,未经新生所在系学籍注册的新生不得上报。
2.
做好教育部学信网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在完成校内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基础上,请各系组织2014级新生于
2014年10月30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其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如新生不及时核对,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3.学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身份证等关键字段不允许学生本人随意更改,若关键字段确实因高考填写有错误,需要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通过审核后上报教育厅批准后才能更改。
4.有学籍异动进入2014级学习的学生,不得在本次上报。所有经过学院批准同意异动的学生请上报纸质材料,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报到、注册操作。
5.没有进行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因各系漏报、迟报、错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各系自行承担。
二、切实加强对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
各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到位;要制定电子注册工作时间表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要求。各系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切实做好本系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新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学习,仔细核对信息,对学籍异常的新生要逐一落实,确保上报数据信息齐全、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对弄虚作假的系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教学处联系,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学籍政策宣传工作
各系要做好学籍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要明确告知学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对学生进行上网查询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熟练掌握查询的途径和方法。
查询核对方法请见附件。若查询到的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向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反映,如果这种情况较多时由学生所在系做表上报,再由学院学籍部门(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217)进一步核实确认。
附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查询使用方法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