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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及《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所有在校学生复查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院学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相关要求
  1. 做好教育部学信网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在完成校内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基础上,请各系组织全体学生于 2015年3月27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其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如新生不及时核对,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2.学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身份证等关键字段不允许学生本人随意更改,若关键字段确实因高考填写有错误,需要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通过审核后上报教育厅批准后才能更改。
  3.没有进行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因各系漏报、迟报、错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各系自行承担。
   二、切实加强对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到位;要制定电子注册工作时间表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要求。各系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切实做好本系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新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学习,仔细核对信息,对学籍异常的新生要逐一落实,确保上报数据信息齐全、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对弄虚作假的系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教学处联系,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学籍政策宣传工作
  各系要做好学籍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要明确告知学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对学生进行上网查询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熟练掌握查询的途径和方法。
查询核对方法请见附件。若查询到的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向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7室)反映,如果这种情况较多时由学生所在系做表上报,再由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核实确认。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查询使用方法( 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