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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管理办法(修订)》(广商教字〔2019〕30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受考试违规处分(含网络课程学习违规处分)期满的学生。
   二、申请解除处分程序
  1.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应于2022年4月22日(第9周星期四)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见附件),并附相关表现材料。
  2.学生所在班级班委会、辅导员对其进行评议,并于2022年4月27日(第10周星期三)之前提出是否符合解除处分的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对评议意见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于2022年4月29日(第10周星期五)之前将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4.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解除处分的决定。
   三、工作咨询
  联系人:蒋璐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室:行政楼2楼教务处办公区
 
  附件: 广州商学院学生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申请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