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24〕2号)精神,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此次参加校级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有26个,经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4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教务处联系邮箱。材料须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璐
邮箱:894931398@qq.com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