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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管理办法(修订)》(广商教字〔2019〕30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考试违规处分期满的学生。

二、申请解除处分程序

1.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应于2025年11月5日(第9周星期三)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见附件),并附相关表现材料。

2.学生所在班级班委会、辅导员对其进行评议,并于2025年11月12日(第10周星期三)之前提出是否符合解除处分的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对评议意见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于2025年11月19日(第11周星期三)之前将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4.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解除处分的决定。


附件:广州商学院学生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申请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求真楼八教607室蒋璐;联系电话:020-82878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