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进课程建设,努力打造广商“金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商教字〔2020〕13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认定为学校合格课程,但未认定为优秀课程,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继续开设的课程,可以申报2022年度优秀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课程应有持续的课程建设基础,有符合要求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文件资料规范齐全。
2.申报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课程近2年学生评教成绩全部为90分以上。
3.课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的学校在职专任教师,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按时保质主持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4.申报课程应组建课程团队。课程团队成员3~5人,成员应为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学校专任教师或与学校在合作期内的校企(政)单位人员(不超过项目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限制条件
1.课程团队负责人仅限主持1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参与3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
2.已通过验收或在建的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优秀课程不能重复申报。
3.往年立项建设但撤项的课程负责人,2年内不能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推荐申报
各学院对照《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修订)》(附件1),立足专业发展要求,整合优质课程资源,经过充分论证,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立项课程。
(二)评审公示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课程建设论证报告、预期效果及推广价值等申报内容和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示5天。
(三)发文立项
优秀课程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文立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课程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附件2)、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课程建设论证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一)优秀课程项目团队成员可跨学校或跨学院,项目建设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管理。
(二)优秀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对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进行审核(校外项目成员需征求所在单位同意),确认项目团队可以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优秀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自学校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为宣传推广优秀课程,优秀课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应及时上传到学校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
联系人:王瑾 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地点:行政楼2楼 邮箱:5116439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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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修订)
2.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
3.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