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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优秀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进课程建设,努力打造广商“金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商教字〔2020〕13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认定为学校合格课程,但未认定为优秀课程,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继续开设的课程,可以申报2022年度优秀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课程有持续的课程建设基础,有符合要求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文件资料规范齐

2.申报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课程近2年学生评教成绩全部为90分以上。

3.课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的校在职专任教师,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按时保质主持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4.申报课程组建课程团队。课程团队成员35人,成员应为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校专任教师或与校在合作期内的校企(政)单位人员(不超过项目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限制条件

1.课程团队负责人仅限主持1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参与3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

2.已通过验收或在建的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优秀课程不能重复申报。

3.往年立项建设但撤项的课程负责人,2年内不能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推荐申报

各学院对照《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修订)》(附件1),立足专业发展要求,整合优质课程资源,经过充分论证,择优学校推荐申报立项课程

(二)评审公示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课程建设论证报告、预期效果及推广价值等申报内容和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示5天

(三)发文立项

优秀课程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文立项。

、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课程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附件2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课程建设论证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一)优秀课程项目团队成员可跨学校或跨学院,项目建设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管理。

(二)优秀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对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进行审核(校外项目成员需征求所在单位同意),确认项目团队可以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优秀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自学校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

(四)为宣传推广优秀课程,优秀课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应及时上传到学校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

联系人:王瑾            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地点:行政楼2楼    邮箱:511643974@qq.com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修订)

2.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

3.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