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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广州商学院继续做好全国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9号)的通知,由于全国论文(设计)专家总量不足,未能满足现有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现要求对于符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规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重新申报,做到应报尽报,信息完备、准确。
  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学院应报抽检专家为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中下载的指导教师,即为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教务处将平台下载的教师名单另发给各学院相关教务员老师,请各学院根据提供的教师名单填写《专家信息表》。填表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部分教师因退休、离职、工作单位变更等问题,在表中AO列“备注”栏中注明,如“退休”或“离职”等。
  2.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在表中U列“职称”栏中如实填写职称,如“助教”、“讲师”等。
  3.外聘、兼职、企业、境外等指导教师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专家信息,并务必在表中Y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栏中填写该类型专家本人所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单位名称。
  4.如果本学期有新入职教师,或者之前已经入职但未承担2022届毕业论文指导的教师,也可以新增数据,在原有教师后面增加行并在表中AO列“备注”栏中注明“新增”。
  5.《专家信息表》是导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专家信息系统模板,表头不可以删除,或修改,否则不能上传平台。
  6.请各学院将《专家信息表》填好后于第九周星期五(2022年11月4日)前发给教务处朱老师。
 
  附件( 点击下载):
  1.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学位中心函[2022]9号: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