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州商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广州商学院本科专业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专业(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学年聘任的专业(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
二、考核依据
依据专业(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签订的任务书和二级学院(部)制定的任务目标明细表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本人自评
专业(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本人填写考核表(附件),并于10月8日(第5周星期五)之前将考核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所在学院(部)。
2.二级学院(部)审核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任务书及任务明细表严格认真审核专业(类课程)负责人和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的任务完成情况,并在考核表加具审核意见,于10月15日(第6周星期五)之前将考核表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公室和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
4.学校审定
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完毕后,将复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四、其他
联系人:蒋璐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联系邮箱:894931398@qq.com
办公室:第1行政楼2楼教务处办公区
附件:
专业(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考核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