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广州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9〕55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各学院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落实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同时审核实验项目、实验内容,组织安排实验教学和课程考核,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与质量监控,监督落实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检查与评估等。
二、规范实验教学材料
各学院、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实验教学材料,学期期初将实验教学材料报备到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包括以下:教案、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教学日历、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同步发送一份给实验室管理员)、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报告(可在学期期末课程结束后上传到教务文档云)。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上述实验教学材料上传到教务文档云,并把汇总后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和实验项目一览表交关友谊处。
联系人:关友谊 电话:82878483 办公室:第一行政楼2楼
附件(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实验指导书(模板)
2.广州商学院教学日历(模板)
3.广州商学院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
4.广州商学院实验项目一览表
5.广州商学院实验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