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
(一)检查范围
中期检查项目包括2024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立项的校级教研团队,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和评审标准,如实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连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单位。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对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评审。
(三)检查结论及处理
中期检查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检查结论为“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继续加强建设,确保项目按期顺利结题。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6个月后组织再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按撤项处理,项目剩余经费纳入学校统筹。
二、评审指标及标准
省级项目参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执行;校级项目参照《广州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
三、材料提交
1.6月17日前,各单位报送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研团队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至指定邮箱。
2.6月30日前,提交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支撑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璐
联系邮箱:894931398@qq.com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
1. 广州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6年度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 广州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3.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4.广州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试行)
5.广州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