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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校级公共选修课拟于下学期第3~17周开课,共15周。教务处将于2017年12月4日(第14周星期一)至2017年12月26日(第17周星期二)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校级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所属学科实行各学院(部)归口管理,非教学单位教师按课程类别到相应学院(部)申报公共选修课。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程开设,保证课程质量,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课程内容审定以及课程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对开课教师资格特别是新开课程的教师任课资格应符合我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2.公共选修课程由归口单位根据 《广州商学院全校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见附件1)开设课程。不建议重复开设已有网络课程,具体课程可参考《广州商学院本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见附件2)。
  3.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由申请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由归口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4.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和各单位应按照我校公共选修课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1.2017年12月22日(第16周星期五)之前,拟开课的教师向归口单位提出开课申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开设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拟本学期继续开课,先在网上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校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再电话通知课程归口单位审批,最后由课程归口单位审核、登记(具体操作见附件3》。班级人数一般填写120人,机房上课的一般填写60人,上课时间填写3~17周,30学时)。
  (2)新开课教师或需要开设新课程,任课教师应先填写《广州商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见附件4),并打印,连同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交课程归口单位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审批,然后归口单位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添加该课程名称,最后任课教师再填报“校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以下程序同(1)。
  2.2017年12月26日(第17周星期二)之前,各归口单位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师申报情况,确定本单位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并填写《广州商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教务处。
  3.2017年12月28日(第19周星期四)之前,教务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审核后确定并公布下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
  联系人:林强文,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室:行政楼2楼217室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全校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
  2.广州商学院本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
  3.广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系统申报指南
  4.广州商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5.广州商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