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25〕54号)精神,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此次参加校级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有95项,经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论,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教务处联系邮箱。材料须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璐 邮箱:894931398@qq.com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