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根据《广州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学校组织课程智学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免修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本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体育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及开课学院认定不得免修的课程。如所申请免修的课程包含实践环节,需按要求完成实践环节并经考核合格。总评成绩以考试(考查)成绩为准。
二、申请对象
学习成绩优良,历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含3.0),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课程教学内容的在校本科生。
三、课程免修要求
参加学校组织的智学免修考核,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即可免修该课程,免修考试(考查)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
四、课程免修流程
1.6月23日~7月1日,各二级学院公布智学免修工作通知、开放可申请的课程信息;
2.7月2日~7月8日,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广州商学院智学免修课程认定申请表》(附件1);
3.7月9日~7月17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报名数据统计,填写《广州商学院智学免修课程开放统计表》(附件2)报教务处,并组织智学免修考试(考查)命题;
4.9月2日~9月4日,各二级学院安排考核日程并予以公布;
5.9月7日~9月18日,各二级学院组织智学免修课程考试(考查);
6.9月21日~9月3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材料批阅,将批准免修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广州商学院智学免修课程考核认定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智学免修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考核,缺考者不再另行安排。
2.在拟申请课程免修未批准前,学生仍应正常上课;学生通过免修考核后,应主动联系任课老师确定免修资格。
3.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指导学生报名。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
1.广州商学院智学免修课程认定申请表
2.广州商学院智学免修课程开放统计表
3.广州商学院智学免修课程考核认定通过名单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求真第八教学楼607,傅老师;联系电话:020-82878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