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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的安排,现就我校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与规范

(一)案例内容

1. 案例可根据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附件3),围绕教、学、评、研、育五大教育教学主场景,聚焦典型场景应用描述和微场景示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抓手,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

2. 案例的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工具选用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的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 案例内容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二)提交规范

1. 每个案例需提交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课件及案例视频(模板及要求见附件4、5)。

2. 案例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采用“PPT+录屏+解说”的方式录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案例概述(2分钟以内),介绍案例解决的教育教学场景主要问题、采用的技术方式方法。二是过程与方法(6分钟左右),介绍人工智能平台工具选取,应用人工智能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三是成效与经验(2分钟以内),介绍应用成效,总结应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技能或策略。

3. 提交格式:案例信息表填写后以PDF、Word文档格式上传(PDF版需盖章),课件以PPT形式上传;案例视频以MP4格式上交。

二、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案例,取消参加资格。

2.作者应对案例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

3.参与活动教师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参加方式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参与要求

案例征集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一个案例填写1位作者,一位作者最多报送1个案例。校推荐案例不超过3件。

(三)报送与推荐

1. 学院推荐:学院组织有意向的教师进行申报,于8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课件、案例视频和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76677738@qq.com。

2. 学校推荐: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择优向省级推荐优秀案例。案例作者于9月8-14日期间将案例信息表、课件及案例视频通过活动平台完成案例填报(https://huodong.ncet.edu.cn,过期平台关闭)。

联系人:陈宝玲,020-82878483。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2.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3. 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doc

4. 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doc

5. 案例视频与课件制作要求.doc

6. 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处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