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7〕4号)要求,各学院(部)、各系(教研室)可通过研讨课和随机听课等方式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与指导,并组织教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现将各开课单位研讨课安排表进行公布(请见附件《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研讨课安排表》)。研讨课安排表如有调整,以开课单位最新公布的为准,并请开课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相关更正通告。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听课、研讨和交流。学校鼓励各单位可跨部门、跨单位组织交流学习。
附件: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各教学单位研讨课安排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