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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期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广州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9〕55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各学院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落实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同时审核实验项目、实验内容,组织安排实验教学和课程考核,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与质量监控,监督落实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检查与评估等。

  二、规范实验教学材料

各学院、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实验教学材料,学期期初将实验教学材料报备到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包括以下:课程教学日历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由教务员从教务系统导出填写)、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指导书、教案和课件电子版上传到教务文档云系统,实验报告可在学期期末课程结束后上传到教务文档云),实验项目一览表同步发送一份到实验实训管理员处。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43月1日前将上述实验教学材料第1-4周上传到教务文档云,把汇总后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和实验项目一览表交关友谊处

联系人:关友谊 电话:82878483  办公室:第一行政楼2楼

附件(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实验指导书(模板)

2.广州商学院教学日历(模板)

3.广州商学院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

4.广州商学院实验项目一览表

5.广州商学院实验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