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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届毕业生清考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考对象
  最后补考及重修未通过的2018届毕业生。
   二、组织工作
  本次毕业生清考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和质量监控。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3月21日(第3周星期三)~27日(第4周星期二),学生向课程开课学院(部)申请参加清考。
  2.组织命题及安排考试时间。3月28日(第4周星期三)~4月8日(第6周星期日),各开课学院(部)根据学生申请清考课程情况,组织老师命题,并做好试卷印刷及考试安排等工作。
  3.考试时间。此次清考将分为2个时间段进行:分别为4月9日(第6周星期一)~15日(第7周星期日)进行公共课程(包含公共计算机相关课程等)清考;4月16日(第7周星期一)~28日(第10周星期六)进行专业课程清考。考核方式若为考查的课程,可以适当提前进行。各科目清考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开课学院(部)安排。
   四、命题要求
  1.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汇总的清考科目选派命题教师,并组织命题教师学习我校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试卷保密管理规定、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文件,召开命题教师工作会议,对命题教师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并保密命题教师名单。
  2.各学院(部)应加强命题管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命题完毕后,应按照命题审批程序审核。严禁与命题有关的教师以任何方式将考题泄露给学生。对泄密者,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3.命题教师应使用统一的清考试卷格式(见附件1及附件2),每门课程均应按要求出A、B共2套试卷。命题完成后,命题教师根据考试人数印制相应数量的试卷及1份备用试卷。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也应按照课程考试规定做好试卷印制工作。
  4.试卷印制完毕后,应将试卷装订好,并装入相应的试卷袋内密封(含备用试卷),贴上封条,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卷袋封面信息包含:考试科目、试卷数量、考试人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印制单位等(试卷袋封面信息和格式见附件3)。请各学院(部)注意:试卷按专业、按科目分别装入相应的试卷袋内,试题原稿、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命题教师保管,不得装入试卷袋内;禁止将多个科目的试卷同时装入一个试卷袋内。
   五、学生考试要求
  1.需参加清考的毕业生应于2018年3月27日(第4周星期二)下午17时之前填写《广州商学院毕业清考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清考申请书》),向开课单位提出清考申请,并做出考试承诺,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及各开课学院(部)备案。备案通过的学生才能参加毕业前的清考。请学生按课程开课单位分别填写《清考申请书》,即按1个开课单位填写《清考申请书》一式2份。
  2.参加考试的学生,应积极做好备考工作,调整心态,诚信考试,沉着应考。学生应带齐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由监考教师验证后进入考场,并根据事先安排的座位号对号入座。未带齐证件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
  3.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带走任何考试材料,违者按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应于2018年4月8日(第6周星期日)17时之前完成补考工作安排并公布,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并将《广州商学院期清考安排表》(见附件5)送交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部)通知相关负责老师于清考结束之后3天之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清考成绩录入工作。
  3.清考期间,教务处加强考试纪律检查,严肃考风考纪。
   七、工作咨询
  联系人:蒋璐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8309(内线)
  联系地点:行政楼2楼210室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清考试题(参考格式)
  2.广州商学院清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参考格式)
  3.2018届毕业生清考试卷袋信息(供参考)
  4.广州商学院毕业清考申请书
  5.广州商学院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清考安排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