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广商教字〔2025〕62号)《广州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9〕55号)要求,为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各学院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落实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同时审核实验项目、实验内容,组织安排实验教学和课程考核,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与质量监控,监督落实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检查与评估等。
二、规范实验教学材料
各学院、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实验教学材料,学期期初将实验教学材料报备到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包括: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教学日历、教案、课件(PPT)、实验报告、实验项目一览表和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等材料。
三、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2025年9月13日前将实验教学材料上传到教务文档云(实验报告可在学期末课程结束后上传到教务文档云),并把汇总后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和实验项目一览表同步发送电子版到关老师处。
四、其他
1.实验教学资料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教学规范和要求进行编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规范。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教学资料的提交工作,为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联系人:关友谊
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室:第八教学楼607室
附件:(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实验指导书(模板)
2.广州商学院教学日历(模板)
3.广州商学院实验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
4.广州商学院实验项目一览表
5.广州商学院实验报告(模板)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