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学管理,维护良好教学秩序,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推动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商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广商教字〔2018〕11号)》,学校决定于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20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第一批课程教学大纲编制(修订)、本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及上传云系统的完成情况。
2.本学期开设课程完整的教案和课件的撰写及上传云系统的完成情况,开学至今教学日历实施情况、实验开出情况。
3.本学期第1-10周听课及课堂教学情况。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课程论文和2019级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材料的归档完成情况。
5.其他教学运行情况。如,新教师熟悉我校教学环境和制度、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在第十教学楼上课师生对第十教学楼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三、检查形式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可以采取查阅教学材料(查阅内容参见附件1)、检查课堂教学(含听课,检查内容参见附件2和听课记录表)、召开座谈会(填写附件3)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负责人为副组长,教研室(系)主任、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
各学院结合师德师风教育,狠抓教风学风,教育引导教师落实“立德树人”、“三全育人”责任,提升数字化素养和能力,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教书育人;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三)做好检查总结
各学院应认真分析并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由本单位有效落实、解决,需要学校或职能部门协助解决的及时沟通、提出(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4)。
(四)报送材料
教案、课件、第一批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情况自查表(见附件5)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等教学文件电子版分类整理后,于11月20日前上传到本学院教务文档云系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材料一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其他材料(如,附件1-3等)根据需要由学院自行存档。
联系人:董志帮
联系方式:13535117110
附件(点击下载):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5.广州商学院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情况自查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