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进我校课程建设,落实“六位一体、交叉复合”的培养理念,打造广商“金课”,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商教字〔2020〕1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优秀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优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本次申报的优课项目必须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2020版)中开设且已通过学校合格课程认定的课程。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组选课优先申报。
推荐立项项目实行指标分配,项目推荐指标根据学院(部)专业设置、课程门数、教师规模等因素确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课程必须有持续的课程建设基础,有符合要求的课程建设规划,有符合要求的课程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文件资料齐备规范。
2.申报课程须有良好的教学效果,课程近2年学生评教成绩全部为90分以上。
3.课程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 3 年以上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按时保质主持课程建设直至完成。
4.申报课程必须组建课程团队。
项目团队成员3~5人,成员必须是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我校专任教师或与我校在合作期内的校企(政)单位人员(不超过项目组成员的三分之一)。课程团队负责人仅限主持 1 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参与3 门优秀课程建设项目。
5.省级或校级已立项在建的课程不能重复申请。
(二)申报基本要求
1.属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
2.在本学院或专业已开设 2 学期(含 2 学期)以上且通过 合格课程认定。
3.优课项目可组建跨单位(含院内外和校内外单位)团队, 优课项目建设由课程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4.课程所在单位对负责人及其成员进行审核(跨单位团队 的成员,还需成员所在单位同意),确认项目团队可以完成项目建设。
5.优秀课程建设《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20〕13 号)进行管理,建设周期 1 年(自学校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立项程序
(一)学院(部)遴选
学院(部)根据《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试行)》(广商教字〔2020〕14号)(附件2)要求,充分梳理本单位已有学科专业优势和课程资源,结合推荐指标,做好本单位推荐课程建设论证和遴选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评审审核
对于各单位的推荐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组织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课程建设论证报告、预期效果及推广价值等进行审核;再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拟立项公示。
(三)发文立项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予以立项。立项项目视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给予每项建设经费1万元,纳入各单位建设项目日常管理。
为推广优课项目,项目组须将优课项目的相关资料上传到学校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
四、工作安排
1.2020年12月10日(第14周星期四)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并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2020年12月25日(第16周星期五)前,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组织对项目内容及形式进行审核;
3.2021年1月1日(第17周星期五)前,在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确定立项建设。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2020年12月10日(第14周星期四)17时前,统一将课程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附件3)、该课程建设论证报告(自拟)和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如需增加,根据评审需要另行通知),双面打印,电子版注明学院(部)名称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傅双榕 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地点:行政楼2楼 邮箱:
896844395@qq.com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
2.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项目验收标准(试行)
3.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申报书
4.广州商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