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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根据《广州商学院教材管理规定》(广商教字〔2016〕2号)和《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商教字〔2016〕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

2023529日(第15周星期)~616(第17周星期)。

二、教材选用要求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具体教材名称详见《全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附件1)。

2.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及近3年出版的统编新教材。每专业选用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比例不低于4050%,选用近3年出版教材的比例不低于60%。

3.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

4.除分类教学课程之外,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1种教材(不含实验教材);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2种以上教材的,应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才能订购使用。

5.根据以往学期教材质量评价结果确定不再继续使用的教材,不再征订。

6.各学院应认真谨慎地选用和审核境外原版教材(既包括学校征订的、正式出版的,也包括未正式征订或未正式出版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际使用的外文原版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和学参考书等)。

7.教师用书仅限于与学生用书相同的教材和相配套的教师参考书。其他教学参考书请到图书馆查询

8.在选用教材时,请认真核查所选教材的信息,包括获奖情况、适用专业、层次(本、专科)、出版时间、版本等内容,务必确认清楚后再选定。教材明细信息务必填写正确,避免漏订、错订教材情况。

三、征订程序

教材选用应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教研室或各学院根据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提出选用教材版本,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四、征订要求

1.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开课学院应严格组织审核选用教材质量工作,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应对选用的教材负责,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选用的教材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教材无任何风险,规范填写选用教材的教材明细信息与类别,确保优秀教材进课堂。

2.公共课教材、专业课教材和教师用书分别填写《广州商学院公共课教材征订单》(附件2)及《广州商学院专业课教材征订单》(附件3)。

3.如因错订、版本陈旧和出版社无书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或因课程变动需要补订教材,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州商学院更换(补订/取消)教材申请表》(附件4),学院需对更换、补订的教材进行审核。

4.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必须经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程序报批并审核合格后,才可进行征订。未经选用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不得进课堂,不得擅自订购、发放和提供给学生使用。

5.为了提高各学院所选用的优秀教材及选用近3年教材所占的比例,加强对选用教材质量的监督,应填写《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情况汇总及征订审批表》(附件5)。

6.使用班级人数是指各班实际人数。请确保该数据的准确性。各学院根据选修学生的名单(附件6)登记之后存档自留。

五、材料报送

为保证学生教材按时保质发放,请各学院(部)于2023616日(第17周星期)下午17时前将相应附件2、35、78的纸质版(均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并将电子版文件注明学院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老师           话:020-82878483

办公室:行政楼2楼      邮 箱:8723999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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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

2.广州商学院公共课教材征订单

3.广州商学院专业课教材征订单

4.广州商学院更换(补订/取消)教材申请表

5.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情况汇总及征订审批表

6.广州商学院学院选修名单样表

7.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一览表

8.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及征订表格汇总封面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5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