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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州商学院2020年度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促进校企(政)深度融合,实现协同育人,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立项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是落实应用型教育教学理念,以行业、职业为引导,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创业思维和工作技能为主要目标,推动专业教师和企业(政府)专家共同参与建设课程,打造一批实用性强、且教学内容与行业、职业标准关联度高的课程,为全面实现我校校企(政)合作、融合、协同育人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二、申报条件
  1.计划建设的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应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优先支持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组选课和专项实践课。
  2.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双能型教师优先。
  3.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4.课程共建单位必须是我校校企(政)合作单位,保证在课程通过验收前,双方还在合作期内。
  5.共建课程应得到共建单位的支持(要求共建单位在立项建设申报书盖章)。
  6.校级或省级已立项的课程原则上不再立项。
   三、建设要求
  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的基本建设要求包括:
  1.教学团队建设:3~5人团队成员,至少要有1名共建单位的人员参与,成员的职称、学历等结构合理,需制定教学团队培养建设计划,内容应包括促进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与建设的措施。聘请共建单位高水平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来校授课,授课课时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1/4。
  2.制定课程教学标准:通过深入行业、企业(政府),参考共建单位岗位职责与要求,对应本课程与行业、企业(政府)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制定并完善适合本专业的课程教学标准。
  3.优化教学内容:结合企业、行业(政府)发展需求与技术更新,特别是根据具体岗位实际情况对课程提出知识与能力要求,在应用型教育教学理念下重构原有的课程教学内容,应推进将共建单位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与社会需要的契合度。共建课程的教学素材有一定比例直接来源于共建单位。
  4.共同制订教学文件:共建双方共同编写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材、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教学文件,强化教学文件内容的实用性。
  5.合作共建教学资源:在共建双方互利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完善已有教学资源,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案例、企业允许公开的相关视频、设计方案(图纸)等。
  6.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政)双方共同参与的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7.围绕课程内容,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课程改革、建设方面的合作。
  8.教学资源上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将共建课程教学资源上传到学校的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
  9.教材建设:共建课程中的教材建设,可通过学校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提出立项申请。
  10.凡申报的课程,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应具有清晰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共建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可不作为申报内容填写。
   四、工作安排
  1.2020年12月10日(第14周星期四)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并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2020年12月25日(第16周星期五)前,学校完成评审工作;
  3.2021年1月1日(第17周星期五)前,在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确定立项建设。
   五、其他
  1.材料报送:由学院(部)统一向学校申报参加评审,请将《广州商学院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1)、《广州商学院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1份(如需增加,根据评审需要另行通知),双面打印,于2020年12月10日(第14周星期一)17时之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电子版文件注明学院(部)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为确保做好本次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工作,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校企(政)合作及相关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精心挑选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组建相应的团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
  3.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将参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限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
  联系人:傅双榕              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地点:行政楼2楼          邮箱: 896844395@qq.com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2.广州商学院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3.广州商学院校企(政)合作共建课程项目验收标准(试行)
 
 
广州商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