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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维护良好教学秩序,特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期末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各学院(部)应重视期末教学工作,加大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力度,确保教学质量。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不规范现象时应及时纠正和引导,并报教务处。
       二、加强期末课程考核管理监督
       1.严格做好课程考核安排
  各学院(部)严格组织安排课程考核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相关文件和考试、考查质量标准,严格抓实命题审批环节,严把命题质量关,根据课程教学目标科学合理设定考试、考查评价标准。
       2.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各学院(部)须教育师生严格遵守《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守则》(附件1)和《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附件2)。监考教师应按规定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全程监管考试过程,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问题,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和《违规情况登记表》。
       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召开严肃考风考纪动员会,切实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及其严重后果,预防考试违纪行为和作弊行为的发生。组织学生举行诚信考试签名活动,以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认真备考、诚信考试。各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工作,活动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第18周星期一)~2021年7月2日(第18周星期五)。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3.加强期末考试巡查工作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学院(部)应成立本单位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评估表》,由各学院(部)收齐后于考试当天报送教务处备案。
       4.加强阅卷、分析和检查工作
       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评阅,杜绝错判或漏改等现象发生。在评阅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试卷雷同、笔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应及时向开课学院(部)汇报。开课学院(部)应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评阅完成后,教师应按要求对考试、考查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认真填写《广州商学院试卷分析报告》(考查课程填写《广州商学院成绩分析报告》)。对成绩分布异常的,应查找原因;对试卷情况(包括学生答题情况)进行分析,思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情况分析应尽可能全面、客观、深刻,避免简单敷衍。
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须按照《广州商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广商教字〔2020〕35号)组织组织试卷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检查人员切实落实责任,认真填写《广州商学院考试资料检查记录表》(附件4)。对在阅卷中出现错误和试卷检测中敷衍应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业预警工作
  各学院(部)应对学生期末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于全部课程考核结束2周内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6学分(含)以上者或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含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10学分(含)以上者提出警示,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通知单》及时寄送学生家长。如若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学生所在学院应当给予延长学习年限预警。下学期开学4周内将学籍警示名单、延长学习年限预警名单报送教务处(创客中心105办公室张桂英老师)。
       四、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及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1.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应对本人本学期教学工作、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自评。各学院(部)应将教师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做好存档。
各学院(部)指导、督促教研室认真总结教研室工作,并撰写本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附件7);认真总结本学院(部)教学工作并撰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附件8)。
       2.期末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部)应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档案的保存、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注意收集、归类、装订及保管教学各主要环节过程管理的档案资料。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1)教学计划执行材料归档。根据教学日历及教案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做好教学日历和教案的印制归档工作,收集归档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调整申请表、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书等。
     (2)实践教学材料归档。包括: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实验项目一览表及实验实训开放申请表等;实习计划、总结、报告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等。
     (3)教学管理材料归档。包括:学院(部)领导及任课教师、辅导员听课记录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教师个人教学总结、教研室工作总结、学院(部)教学工作总结;学院(部)教学检查材料;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等。
     (4)期末考试试卷、考查资料按照《广州商学院试卷档案库归档办法》(广商教文〔 2019〕 18 号)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并于下学期第14周之前移交试卷档案库。
     (5)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五、其他
      1.各项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6月30日(第18周星期三)之前报送《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安排表》和《考试巡查安排表》电子版文件。
       2021年7月9日(第19周星期五)之前报送学院(部)教学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璐
       联系电话:020-82878483、8324
       邮箱:894931398@qq.com
       办公室:创客中心105办公室。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1.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
         2.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守则
         3.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操作流程
         4.广州商学院考试资料检查记录表
         5.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安排表
         6.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7.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8.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