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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在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内涵建设,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完善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持续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1月18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日历、教案、课件,教学进度、线上教学、停调课情况,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实训、开放性实验室运行与管理、校企合作、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情况。(详见附件1)。
  四、检查形式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可以采取查阅教学材料(填写附件1)、检查课堂教学(填写附件2)、召开座谈会(填写附件3)等多种形式。教务处、质量与评建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研室(系)主任、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
  各学院结合师德师风教育,狠抓教风学风,教育引导教师落实“立德树人”、“三全育人”责任;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三)做好检查总结
  各学院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
  (四)材料报送和归档
  各学院做好检查记录和分析,于11月23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其他材料留存学院备查。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教学材料归档。
 
  联系人:董志帮,联系电话:13535117110,电子邮箱: 149729522@qq.com
 
  附件( 点击下载):
  1.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
  2.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3.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4.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