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行动暨2019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及新媒体技术教学应用活动的通知》(粤电教函〔2019〕2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作品选送工作,提高我校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校属各单位在职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
二、参赛项目
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的《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行动暨2019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及新媒体技术教学应用活动指南》。
三、作品选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9年6月20日(第17周星期四)之前将参赛作品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人员评审,在各类作品中择优选取10项报送参加省级活动,其中课件4件,微课3件,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3件。通过评审的作品由参赛作者于2019年6月28日(第18周星期五)之前上网填报。
四、其他
1.请各单位按照《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行动暨2019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及新媒体技术教学应用活动》(粤电教函〔2019〕22号)(见附件1)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报送项目。
2.各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并填写《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行动暨2019年广东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及新媒体技术教学应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XXX学院(部))》(见附件2)及《广州商学院参赛作品一览表(XXX学院(部))》(见附件3)。2019年6月20日(第17周星期四)之前将参赛作品及上述2项表格电子版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接受。
3.本次活动校内和省级评审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获省级推荐参加2019年度全国现场交流展示活动的作品,由学校向全国组委会申报。
4.各单位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联系人:蒋璐;联系电话:020-82878483,8324(内线);邮箱:
894931398@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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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行动暨2019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及新媒体技术教学应用活动》(粤电教函〔2019〕22号)
2. 《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行动暨2019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及新媒体技术教学应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XXX学院(部))》
3.《广州商学院参赛作品一览表(XXX学院(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